施工组织
一般规定
承担洁净室及相关受控环境施工的单位应按照本规范的相关规定,建立质量管理体系。根据本规范内容,制定具体工程的施工程序,按程序对施工全过程实行质量控制。施工过程中,严禁违反设计文件擅自改动系统、参数、设备选型、配套设施和主要使用功能。当修改设计时,应经原设计单位确认、签字,并得到建设单位的同意,再通知监理方之后执行。
施工部署
施工组织设计应明确项目的所在地、整体项目的工程概况、明确净化项目各项目标。以项目经理为首的项目班子,项目为项目经理总负责制。按施工组织设计中要求的人力资源计划配备相应的施工人员,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。
实行质量责任制,贯彻“谁施工谁负责,谁主管谁负责”的原则。做好器具、仪器等准备工作,中间验收与调试、试运转的方案。
施工措施
施工过程中应建立公司项目经理部二级质量保证体系,建立项目经理为责任人的项目质量责任制,协同相关科室,建立质量管理网络。严格按施工图及相关规范施工。统一全场成品保护和警示标志。
制订应急救援安全方针:预防为主、自救为主、统一指挥、分工负责;优先保护人和优先保护大多数人,优先保护贵重财产等原则和方针。所有施工人员应有安全培训。
环境保护与节能
施工材料在运输、储存和施工过程中,必须采取包裹、覆盖、密闭、围挡等措施,防止污染环境。
03
施工程序
洁净室的施工安装内容主要有:建筑装饰、净化空调系统、各动力公用和安全设施以及各种配管配线等;洁净室的施工安装应根据具体工程特点,使用功能,安排好相关生产工艺设备的安装和二次配管配线的安装。
洁净室的施工安装程序中,应根据具体工程情况、复杂程度等因素,必要时应进行二次洁净室装饰设计或二次配管配线设计等。
洁净室的施工安装需各专业、多工种密切配合,按具体工程实际情况,制订施工安装程序和计划进度,循环渐进地完成洁净室的施工建造。
04
建筑装饰装修
洁净室装饰装修工程进行施工详图设计时,应包括吊顶、隔墙、门窗、送回风口、灯具、报警器、设备留洞、管线留洞、特殊留洞等设施的综合布置和气密性节点图。
洁净室装饰装修工程的材料选择,应符合下列规定:应满足项目施工图设计要求、防火、保温、隔热、防静电、隔震、降噪等条件,确保洁净室气密性,材料可清洗、符合产品质量安全与生产工艺的特殊要求。
在洁净室主体结构和屋面工程完成并验收合格后,对现有建筑、现有设施等进行清理与清洁,达到洁净施工要求后才能进行施工,对现场进行封闭管理。
洁净室低温施工时,对有温度要求和影响的施工作业,应采取保温措施,环境温度不宜低于5℃。现场清洁,应做好清扫与清洁记录。保护已完成的装饰装修工程表面不破损和表面装饰的污染。
05
净化空调系统
净化空调系统施工中使用的材料、附件和设备应符合工程设计图纸的要求,并不得产生或散发对产品质量和人员健康有害的物质。所使用的材料、附件和设备,应具有产品出厂合格证等,进施工现场前应进行验收,并做好产品验收记录。净化空调系统的调试和试运转,应在洁净室(区)建筑装饰装修验收合格和各种管线吹扫及试压等工序完成后进行。
06
排风与排风处理
排风、排风系统的材料、附件和设备应符合工程设计图纸的要求,并应遵守相关环境保护、公共卫生方面的现行标准、规范的规定。施工中所使用的材料、附件和设备,应具有产品出厂合格证书等,进施工现场前应经验收合格、并有质量验收记录。
洁净室中各种排风、排风系统施工中的隐蔽工程,经验收和做好记录后,才能进行隐蔽。各种排风、排风系统应按管内排风类型及其介质种类、不同浓度进行管道涂色标志,对可燃、有毒的排风应作特殊标志。管路应标明流向。排风、排风系统的调试和试运转,应与洁净室内的净化空调系统同步进行,并应按各个独立排风、排风系统分别进行调试和试运转。调试和试运转应在建设单位的共同参与下进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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配管工程
适用于洁净室内设计压力不大于1MPa,设计温度不超过材料允许的使用温度的碳钢管道、不锈钢管道、工程塑料管道等配管工程的施工安装质量验收。阀门安装前,下列管道的阀门应逐个进行压力试验和严密性试验,不合格者不得使用。
安装于洁净室(区)的管道、支吊架材料应采用不易生锈、产尘的材料,外表面应光滑、易于清洁。配管上的阀门、法兰、焊缝和各种连接件的设置应便于检修,并不得紧贴墙体、吊顶、地面、楼板或管架。对易燃、易爆、有毒、有害流体管道、高纯介质管道和有特殊要求管道的阀门、连接件应严格按设计图纸设置。
洁净室的施工完成后,对洁净室的运行和管理也是非常重要的,要定期检查室内和设备。这就要求从人员与设备,到服装的选择、都必须符合洁净室的规定并正确实施。